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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资讯

最高院:未取得《人防工程使用证》是否影响其基于对人防工程投资建设而取得的权益?

使用人民防空工程,应当按照规定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人防工程使用证》等规定,属于行政管理性规范,并不影响投资者基于投资行为主张其享有投资性权益的权利。使用人民防空工程,应当按照规定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人防工程使用证》等规定,属于行政管理性规范,并不影响投资者基于投资行为主张其享有投资性权益的权利。...

最高院:股东代表之诉是否受公司和他人之间合同管辖权条款的约束?

股东代表诉讼是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而以股东的名义直接提起的诉讼,胜诉后的法律后果归于公司。因此,股东代表针对第三人提起的诉讼受公司和第三人之间合同管辖权条款的约束。...

最高院:开发商破产情况下购房人对于已支付购房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可否要求继续履行?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本案购房人已向开发商交付了购房款,不存在还有其他义务未予履行的情形,管理人无权解除合同。...

同案不同判|| 最高院对“金盾股份”系列案件何以厚此薄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的规定,驳回中泰公司的起诉,并无不当。...

最高院:当事人关于预先放弃调整违约金的约定是否有效?

合同双方当事人放弃违约金调整的约定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从主观上看,双方当事人均是为了自身商业利益而从事本次交易活动,是在自愿平等的情形下签订《预租赁协议》和《租赁合同》。从客观上看,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在内容上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人民法院应尊重双方当事人在本案中预先放弃调整违约金的约定。...

最高院:非国有企业的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后受让人能否主张债权受让日之后的利息?

根据《海南会议纪要》的精神和目的,以及近年处理同类案件的意见,非国有企业的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纠纷案件中关于不良债权受让人主张债权受让日之后的利息计算问题,可以参照适用《海南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即对于受让人主张的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不予支持,符合《海南会议纪要》的精神和目的。...

黄宇骁:日本土地征收法制实践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土地征收法律制度以《土地收用法》为中心,以《城市规划法》等特别法规定为补充,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征地程序分为事业认定和收用裁决两个阶段。在公共性保障方面,日本首先通过立法列举的形式限定收用适格事业,再以判断过程型司法审查方法确保了征地计划的具体公共性。这其中,“根据规划的公共性确保”理论要求在审查城市规划事业公共性的同时必须对城市规划本身进行审查。在损失补偿方面,原则上应当采取完全补偿,但法律将补偿金计算时间点提前到发布事业认定告示时,排除了开发利益,一定程度上有着适当补偿的含义。...

完善征地制度需改革征地权的纵向配置模式

征收程序最为重要,国家征地权的规范化也主要从征收程序着手。必须肯定,我国的征地程序制度建设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然而,土地征收程序的逐渐完善,却未能有效约束政府的违法征地行为,因征地纠纷引起的恶性冲突事件依旧时不时地见诸报端...

不动产链条式交易中的中间省略登记

在不动产链条式交易中,是否允许最初转让人直接向最终受让人办理不动产物权转移登记,也即进行中间省略登记,有关大陆法系国家的判例与学说见解不一。我国现行民事实体法和不动产登记法不承认中间省略登记。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判决创设最终受让人对最初转让人的中间省略登记请求权,在公法和私法方面会带来很多负面后果。对于最终受让人的登记请求权,可以通过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加以保护。...

为什么说证据问题难以讨论的?

证据问题的不可讨论性不仅是一个基本的司法规律,也是一个认知规律。我们必须认识到现实世界中很多行为是不可替代的,骑自行车要自己骑、游泳要自己游才能学会,对孩子和家人的陪伴是不可替代的,生命的经历是不可替代的,没有经历我们就不会有成长,甚至不配说我们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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