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为A有限公司股东(A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认缴出资50万元,但是实际出资30万元。公司章程规定,股东按出资比例分红。周某认为,应按其认缴的出资为基础,按50%分红,其他股东则认为,应按实缴出资计算,按30%分红。那么谁的说法正确?
律师说法
1、《公司法》第34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2、本案中,虽然公司章程对于分红做了约定,但是约定不明确,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周某的实缴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0%,应当按照该比例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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