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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保护纠纷

网络空间:“避风港”,不是服务平台“免责金牌”

​“避风港 ”规则中网络侵权,特别是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规则的重要规则之一。其出发点在于合理协调著作权权利人与网络服务平台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平衡权利人和网络服务平台利益;由于网络服务平台的服务水平,技术创新积极性及网络对当前社会发展的重要性,“避风港”规则也在实际上起着调节权利人和公众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作用。...

最高法出台意见:高空坠物可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过错认定及其著作权侵权赔偿责任

在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中,正确认定侵害人是否具有过错、正确认识侵害人过错对确定著作权侵权赔偿责任的作用,是审理好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的重要环节,也是审理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容易忽视的重要问题。本文就此问题展开讨论,以期有助于正确审理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

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频发专家:明确赔偿数额计算方式

从全国情况看,知识产权纠纷呈现明显上升趋势,新类型案件、热点问题层出不穷。盛大的体育赛事直播被肆意转播,《舌尖上的中国》《宫锁连城》等热播剧被APP客户端在线传播侵权,大量微信公众号作品被转载和抄袭,是目前我国涉网知产纠纷当中矛盾高发地带。...

从个案中透析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司法实务界对合同法122条有一个错误的理解:原告选择追究被告的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的诉讼权利就是原告在起诉时有向法院选择合同纠纷案由或侵权纠纷案由的义务和责任。而学术界对合同法122条的理解却没有与司法实务很好地结合起来。而且长期以来,实务界和理论界对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之间的关系没有进行很好的梳理。为此,笔者从实际案例分析入手,试图全面分析和阐述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及其竞合的法律本质及其法律适用。...

共同侵权责任十论 ——以责任承担为中心重塑共同侵权理论

在我们看来,讨论共同侵权行为诚然是重要的,但问题的核心应当是赔偿义务人的责任问题或者说赔偿权利人的权利问题。跳出"共同侵权行为"尤其是"共同过错(甚至是有意思联络的共同故意)行为"的藩篱,全面检讨数个赔偿义务人对同一损害后果承担包括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等在内的多种形式的赔偿责任,将有助于设计出更合理的制度和解决相关的实践问题。笔者认为,共同侵权责任,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即多数)赔偿义务人[2]对同一损害后果共同承担损害赔偿侵权责任。...

“典为你来”丨第二百二十四条 关于动产物权的变动以交付作为生效要件的原则性规定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分享丨《民法典》视野下特殊动产物权的变动与公示

关于特殊动产物权的变动问题,《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五条则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对此,《民法典》和《物权法》的措辞是一致的,即,对于机动车、船舶、航空器等特殊动产物权的变动我国采取的是登记对抗模式。...

最高法:审理物权确认纠纷案件裁判要旨|7个案例解读

不具有家庭关系的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并登记在双方名下,在双方未对出资额作出约定的情况下,双方是否构成等额共有?...

我国民法典物权编的修改与完善

我国正在制定的民法典物权编应当以问题为导向,在现行《物权法》的基础上,坚持“小修小补”模式。物权编总则需要完善动产交付规则,进一步明确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规则,并协调物权保护制度中物权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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